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和大专院校公费医疗享受人员年终结算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12月和2010年1月报销时间制定如下:
团结湖
白塔寺
地坛
蒲黄榆
龙潭
虎背口
东单
广渠门
安外
二里沟
和平街
方庄
劲松
2009年12月
7
8
9
10
11
14
15
16
17
2010年1月
4
5
6
12
13
注:
1、根据医保中心有关文件规定,2009年12月的药费单据报销截止到2010年1月15日,过期不予报销。
2、白塔寺报销时间为9:00---9:40;二里沟报销时间为9:50----10:30。
3、和平街支部的老同志请到地坛活动室报销药费。
离退休干部局二处
二00九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