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坛支部推荐文章:政府浪费惊人 亟需制定《反浪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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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0 14:44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摘自7月4日新华网 浙大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文)
有一首顺口溜:“一根烟二两油,一顿饭一头牛,屁股底下坐栋楼”,它深刻揭示了政府浪费问题的严重性。统计显示,我国行政管理支出从1986年的220亿元增长到2005年的6512亿元。20年间增长30倍,年均增长率19.5%;同期,财政支出增长15倍,年均增长率15.4%。1986年,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0%,2005年则上升到20%,提高了10个百分点。如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5.6%的标准,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昂贵的国家之一。
我国在支出这笔高昂的行政管理费用的背后存在惊人的浪费。各级政府一年浪费的钱财谁也算不清。浪费名目之多,令人惊讶,诸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简称三公)、建豪华办公大楼、能源消耗过高、搞政绩工程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还是政府权力运行不透明、产权主体和责任主体虚位、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大和预算外资金的大量存在、缺少行政成本的考核,等等。
政府浪费,加大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教、文卫、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1986~2005年,我国抚恤和社会救济财政支出比重仅提高0.5%,而国防、科技、农业生产和农业事业费支出分别下降了1.8、1.2、0.4个百分点。与上述行政管理费支出形成鲜明对照。因此,反对政府浪费,努力构建节约型政府,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亟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最重要的措施是要制定一部《反浪费法》,运用法律手段惩治和杜绝政府浪费。目前我国已将贪污列入《刑法》,贪污属于犯罪行为;而对浪费,不仅不属于犯罪,有的还得到放纵和鼓励。必须加快出台《反浪费法》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用法律来规范政府的消费行为,让“浪费有罪”深入人心,让惩治浪费有法可依。通过法律手段遏制三公等政府浪费行为。
同时,把行政费用作为控制性指标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强化对浪费的责任机制;引入企业的成本核算制,健全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加快透明政府建设,使每个官员和公务员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公众参与行政事务改革,形成政府与公众讨价还价的博弈机制;增强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强化预算的权威性。
编者徐润江读后感:读了该文深受启发。一是建设节约型社会似应先从建节约型的政府开始。说实话纳税人对政府浪费行为颇有微词,深恶痛绝。喊叫多年严禁三公、建豪华办公楼等,不仅效果差,且愈演愈烈,看来没有法律制约是不行的。山西河曲县是个贫困县,开了4天政协会议,仅抽烟就花了6万元(381名代表每人/天发一包中华烟,每条烟价450元)。6万元也许不足挂齿,那末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的一篇文章说:我国公车消费和公款吃喝一年的总数高达6000亿元,几乎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0%左右,该是够惊人的了。然而近期报道许多地方豪华楼堂馆所且不照盖?二是,该文对每个大小部门都是敲打一次警钟。节约资源人人有责,宜从小事做起,绝不能让它流于口号,此即笔者的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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