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青年参考》孙力舟、王芳/文)
近日媒体披露中国平安高管、董事长马明哲对其6000多万年薪的报道进行了反击,他说:“董事会根据我的表现给我薪酬,我不完全为了收入从事这份工作,20年来我把平安带入500强,是我最大的荣耀。”社会上反响十分强烈。难道高管们的薪酬真的无人能管得住吗?
请看国外是如何给国企高管定工资的:
美、英国家的国企高管说了不算 号称最自由市场经济的美、英国家,政府对大型国企的监管主要通过在企业董事会中派的“独立董事”来进行。美国国企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连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政府的意图
通过董事会得到贯彻执行。政府各部门对于其管辖的国企具有相当大的权力,包括政府有权力决定企业的劳动人事、产品定价及利润分配制度,以确保国家对企业发展及分配的决定权。国企高管并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自己的工资。
法国财政部说了算,亏损企业不许加薪 在发达国家中,法国政府对国企分配的干预要比英、美深入。其财政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拥有相当大的权力,国有大企业董事会中都有财政部的代表。有的国有企业还有直接的上级主管部门。例如法国国有铁路公司的主管部门是运输部。法国国企高管的收入受到两种制约:
首先,国家对国企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和财政部之间有一个工资谈判,企业没有自主权。即使效益好,也不能随意大规模增加工资。确定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要分三个步骤:㈠财政部预算局在每年末根据下一年物价涨幅和经济发展趋势及企业的预算情况,提出一个总体指导方针;㈡专家据此作出具体预算,列出工资总额增长的标准;㈢财政部按此标准与企业进行谈判,最终确定下一年工资增长幅度。若企业亏损暂停这种谈判,也不允许增加工资总额。
其次,企业高管还得与工会谈判,在工资总额增幅已由财政部与企业谈妥的情况下,这种谈判的余地较小。谈判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的调整和从何时开始执行增长工资方案。可见,在法国这种双层谈判体制下,国企的高管,既受制于财政部,又受制于工会。
法国为确保国企高管代表政府利益,还作出种种特殊规定:大型国企的董事长是公务员,由总理任命,享受公务员待遇;总经理不是公务员,由董事长招聘,工资由财政部确定,无统一标准,根据企业规模、职工人数、营业额等因素计算,无浮动部分,也不实行年薪制;财政部的公务员不能到曾管辖过的国企任职,高级行政官员到国企任职,在国家行政法院存有专门卷宗,并受法院严格审查。
此外,日本、意大利、瑞典等国的国企工资制度各有特点,但国家监管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发达国家国企靠啥留住人才 发达国家国企高管的收入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多数远远低于在私有企业工作的水平。那么,发达国家国企开出的薪水不高,为何还能留住优秀的管理人才呢?第一,国外的大型国企往往在行业中占据垄断或优势地位,竞争压力小,高管的精神压力也小得多;第二,政府对一些大型国企严格的监管措施,虽减少了高管的权力,但也减轻了他们的责任;第三,国企的福利一般比私企好,假期长。对重视个人闲暇时光与家庭团聚的西方精英人士来说,这是很有吸引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