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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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0 10:45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
|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
( 来源:林业局网站,摘自中国绿色时报)
中国林业改革第一村——福建永安洪田村农民实行按手印分山到户,可与1978年底安徽风阳小岗村18位农民按手印分田到户的农村改革第一村相比。
从“分田”到“分山”,分的对象虽不同,但两者有极相似之处:同是对土地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同 是确定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完整地交给老百姓。然而两者却有本质的区别。分田没有地面物,只有土地,相对讲比较简单。而分山既要考虑林地,又要考虑林木,分配前要评估、搭配,要均等,工作更细致复杂,不能简单套用分田的方法。另外,两者功能也不同,粮食就是商品,而林木是特殊商品,具有生态和商品双重性,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考虑生态效益,特别是生态安全。
国家林业局长贾治邦概括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范畴上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农村改革的延伸,进程上又是农村改革的重大突破”。
我国集体山林在农村占有很大比例,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林权制度的改革,农村改革是不全面、不彻底、不完善的。我国通过成功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这一改革给中国带来一大历史性贡献。中国拥有43亿亩林地,必须发挥林地资源优势,挖掘林地潜力,全面解放林业生产力。此外,还有大面积可利用的沙地、草地和湿地,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
林改就是从生产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入手,将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和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落实到农户,已在实践中带来了巨大成效。
上世纪90年代,福建永安市洪田村由于产权不明,资源遭到破坏,群众 “靠山不能吃山”。林改10年洪田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全村森林资源总量增长了23%,年人均林业收入3000多元。经营上改变了以往的“小林经济”的模式,先后成立了护林联防协会、家庭合作林场组织,开展了林权证抵押贷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并建立了“养、帮、教、医”的社会保障体系。
山区发展在山,希望也在山。实践证明,林改促进了林木种植,使林下经济:木本油料、竹藤花卉、森林旅游、生物质能源以及林产品经营加工等产业大大发展起来,从而大幅度增加了山区农民的收入。
江西武宁县长水村村民对林改赞不绝口,说过去产权不明,山是集体的,砍起来“争先恐后”,护起来“退避三舍”。如今“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山是自己的,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山上长叶子,家里增票子。
林改实践表明,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户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顽强的生命力。
我国13亿人口,7.8亿在农村。500个国家级贫困县中,490多个在山区。拥有九成以上森林资源的山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环节,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必须破解这一难题。只有全面推进林改,解放和发展整个农村生产力,才能真正激发山区发展的活力,推进山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中央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不失时机地推出配套改革措施,充分释放改革效能。建立林权要素市场、监测体系、森林认证、评估体系,鼓励林业生产者走上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之路。如将原粗放经营的25.48亿亩集体林地落实到农户,像18亿亩耕地那样集约经营,必将产生难以估量的经济效益,创造巨大的物质财富,我国农村改革必将全面突破。
读后感:读了上述有关农村改革的报道,深受鼓舞和教育。我国改革从农村起步,30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使2.3亿农民脱了贫。总书记最近考察了小岗村,深为农村的变化而喜悦。今天该村人均收入达6000元,比全国农民平均4140元的收入高得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到2020年要将农民人均收入4140元翻一番。相信有党中央坚强的领导,全国上下拧成一股绳,这个目标必将提前实现。预祝农民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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