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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农民工”变“新市民”
2008-11-17 09:56  文章来源:商务部离退休干部局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其它

             新华网杭州10月3日电(记者裘立华)

  在世界上拥有最多流动劳动大军的中国,习以为常的“农民工”称谓正在逐渐被“新市民”所代替。
  已在浙江嘉兴工作三年的山东人李昭军,去年告别了在中国已经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这本新证,让李昭军可享受免费就业培训,和本地居民一样参加社会保险,免费获得艾滋病等特定传染性疾病的检查和治疗,以及在街道和镇上计生服务站享受免费计生服务。而这些服务在原来“暂住证”时代是没有的。
  更让李昭军高兴的是,他的儿子可以和当地孩子一样,在嘉兴免费上学,而不需要回原籍忍受常年的分离。
  用“居住证”代替“暂住证”,目前浙江、广东等省份都在推广这一制度。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对务工者的意义完全不同,持“暂住证”务工者几乎无法享受公共服务,而“居住证”则像绿卡,务工者可以享受在就业地的各种服务。
  由于制造业蓬勃发展,在沿海发达地区出现了“人工荒”,供求关系的改变让“农民工”有了讨价还价的权力,农民工的地位迅速提高。在浙江绍兴工作多年的湘籍务工者黄荣宝说,现在找工作完全不同了,以前老板挑三拣四,现在不一样,轮到我们先问老板宿舍有没有卫生间,如果没有,那扭头就走;如果有,就再问有没有电扇,如果你有好的技术,甚至还要求企业给你的宿舍装空调。
  在沿海发达地区,现在越来越多的务工者住上了公寓。拥有1000多万农民工的江苏省,在农民工集中的苏、锡等地,已建了一批供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安居工程”。苏州有70%以上的农民工住在政府花钱盖的公寓,无锡市投资10亿元兴建了5200多人农民工集中居住区(点),集中居住的农民工达50%。
  江苏省一项对3000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70%的农民工认为自己享受了“市民待遇”,75%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满意度提高。
  据上海市总工会统计,目前上海的从业人员超过800多万人,其中农民工超过400万。上海市总工会从2004年起加快农民工的工会组建工作。到目前100多万名农民工成为工会会员,约占农民工的1/4。
  在中国,过去许多人把农民工叫做“打工仔”、“外来妹”,但现在更多的人称农民工为“杭州新市民”、“新绍兴人”等。与此同时,许多过去的农民工成了企业的管理者,还被选举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现年29岁的李时梅是中国鞋业龙头企业温州康奈集团的一名普通员工,同时她也是温州市鹿城区的人大代表,这个身份使得她能够在当地参政议政。“我原来工作的地方治安很差,去年我提出一项建议,要求政府加强社会治安,没想到当地政府马上有了反应,一个月后街上随时可以看见巡逻的警察,我下班再也不需要老公护送了,我没想到外来务工者也能拥有这样的力量。”李时梅笑着说。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说,从“农民工”到“新市民”,这不光是称谓的改变,而是社会态度的转变。对农民工的歧视包含制度歧视和社会歧视两方面,现在从称谓上有了改变,农民工从最初被排斥、被歧视,到现在逐步被认可、被接纳,并融入当地社会。

编者读后感:读了这个报道倍受鼓舞,进城务工的农民转为“新市民”,终于有盼头了。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后,必将有更多农民转到城市工作,成为“新市民”。解决他们的户口、住房、医疗、孩子上学等问题,是一个既迫切也不是小事情。沿海一些省份已走在前面,其他地方也要加大紧跟步伐,这是总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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